由於此次新冠肺炎衝擊民眾生計,台南市政府配合中央政策擴大紓困範圍,若民眾家戶總收入(含存款)除以家庭實際共同生活人數平均未達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5倍(18,582元)以下者,可向居住所在地公所,提出「急難紓困」申請,以幫助受疫情影響致生活困難之民眾渡過此次難關。
新冠肺炎衝擊民眾生計,中央擴大紓困範圍,救助對象包括:
1、因疫情接受隔離治療不幸死亡無力殮葬致生活陷困者。
2、因疫情遭暫停營業之失業員工、無勞保之自營作業者及經認定應接受隔離檢疫及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工作,致生活陷入困苦者。
3、因遭無薪休假、部分工時而減少收入,或每月工作收入未達基本工資之臨時工等,且未達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5倍(18,582元)以下致生活陷困者。
2、因疫情遭暫停營業之失業員工、無勞保之自營作業者及經認定應接受隔離檢疫及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工作,致生活陷入困苦者。
3、因遭無薪休假、部分工時而減少收入,或每月工作收入未達基本工資之臨時工等,且未達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5倍(18,582元)以下致生活陷困者。
符合規定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每人救助1到3萬元;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者,可採書面審核認定,從寬由民眾切結。
台南市社會局則是加碼表示,不符合以上申請條件的民眾,如果生活遭遇重大變故陷困,還是可已向台南市各區公所申請急難救助!有任何疑問可洽居住地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局社會救助科06-2995686、06-6334941。
市長黃偉哲也強調,台南市政府不只積極防疫超前部署,也會持續陪伴台南市民渡過難關,讓因疫情影響急需幫助的市民朋友能夠及早順利紓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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